清华大学梅汝璈法学讲席教授 冯象
《先知书》,冯象译注,牛津大学出版社,2021年即出
前先知与写经人
历史书,即希伯来圣经《约书亚记》《士师记》《撒母耳记》《列王纪》等四篇六卷。犹太传统,这四篇归于“前先知”(nebi'im ri'shonim),与《以赛亚书》《耶利米书》《以西结书》等“后先知”相对。前后先知合称“先知”,置于“圣法”或摩西五经之后,“圣录”之前,组成圣书的第二部分。前先知记载以色列的历史,从摩西逝世后约书亚挥师入侵迦南/巴勒斯坦(前1220-1200)讲起,至巴比伦灭犹大毁圣殿,子民入囚(前587/586),犹大王耶立获赦(前562)结束;故名历史书。后先知则是历代先知传道、训诲、谴责、预言,及颂诗、哀歌、讽喻等文字的汇编,诗体为主;习称先知书。
古人写经,最初是用纸草纸(苇纸)。纸页黏接,附轴卷起,阅读时慢慢展开。为方便阅读与收存,书卷一般不做得太长(据说存世最长的一轴达三十九点六米)。经书长了,如《撒母耳记》和《列王纪》,分上下卷,便是这个缘故。先知书里有“十二小先知”,则是篇幅较短的十二位先知抄在一处,合为一轴。
常有读者和学生问起,《约书亚记》等四篇既是史著,为何题名前先知?原来此处“先知”二字,不是指内容体裁,而是表明圣史乃神的启示,源自先知的记述。关于先知授经,古代拉比有一个说法:首先。摩西传五经和《约伯记》——古人以为义人约伯生活在先祖雅各之世,娶雅各的独生女蒂娜为妻(《创世记/石肩》,冯象:《创世记:传说与译注》修订版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2012年,178页),是早于摩西的外族先知。但五经末尾八节,讲摩西辞世,耶和华亲手安葬,以色列举哀,约书亚接班(申34:5-12);这些摩西身后的事,谁写的呢?说是他的助手约书亚记录的。约书亚还写了《约书亚记》。接着,先知撒母耳著《士师记》《撒母耳记》跟《路得记》(路得是大卫王的曾祖母)。《列王纪》则因结尾叙述圣城倾覆,文字与《耶利米书》末章雷同。就归在先知耶利米名下(威利克[Jed Wyrick]:《论犹太、希腊与基督教传统中作者之确认与正典之形成》[The Ascension of Authorship: Attribution and Canon Formation in Jewish, Hellenistic,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],哈佛大学出版社,2004年,22-25页)。如此托名于先知,在古人看来,是经书之言真确而必成的保证。
Jed Wyrick, The Ascension of Authorship: Attribution and Canon Formation in Jewish, Hellenistic, and Christian Traditions,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, 2004
有趣的是,这说法有个明显的破绽。拉比们居然不介意:《撒母耳记》未及一半,便写到了“撒母耳辞世”(撒上25:1)。那么余下的文字,包括先知死后大卫王的故事,又是谁续的呢?有拉比归之于大卫身边的视者贾德或先知纳丹(撒上22:5,撒下7:2, 24:11)。不过依照同一逻辑,循经书线索,解作老撒母耳的亡灵自阴间上来(撒上28章,详见下文),留给我们后人的预言也无妨。
历史书取材甚广,有各朝官修《实录》和先知著作,也有神迹传说、民间故事、古歌寓言。书中有些文本片断,可以追溯到士师时代(前1200-1030),扫罗称王之前。例如《士师记》五章“黛波拉之歌”,重述前一章女先知黛波拉组织联军,在基顺河大败迦南人铁甲兵车的故事,语汇古朴,风格刚健,是圣经里年代最早的诗章之一。《撒母耳记》的主体部分,大卫王故事,学界通说,作者活跃于所罗门朝(前970-931)或稍后,年代接近摩西五经里最古的文本传统,“J”文本。布鲁姆先生曾经猜想,这天才作者是一名宫廷史官,而“J”文本则是一位公主或贵妇的手笔;两人甚至是朋友,熟悉对方的写作。故而“J”文本同大卫王故事之间有一种不难察觉的应答、竞争又彼此借鉴的关系(布鲁姆、罗森堡[Harold Bloom & David Rosenberg]:《J之书》[The Book of J],Grove Press, 1990年,36页以下)。当然,这只是一个美好但无从证实的假说。
David Rosenberg, Harold Bloom: The Book of J, Grove Weidenfeld, 1990
圣经学界一般认可另一假说,试图解释,何以历史书里频频出现《申命记》的文字,尤其是教义表达。据《列王纪下》二十二章,犹大王约西亚十八年(前622),修缮耶路撒冷圣殿,祭司在殿内发现一卷“律法书”(sepher hattorah)。相传此书即《申命记》的前身或其核心部分“申命律”(申12-26章),又名约书。约西亚随即召集众长老并祭司先知,“全体子民无分卑小尊大”,诵读律法书,“在耶和华面前立约”,启动了一场中央集权的宗教改革。其要点是:统一祭祀,废地方祭司而独尊圣殿;拆毁各城的神庙丘坛,包括以色列王设在伯特利/上帝之家的大祭坛;清除迦南偶像,剪灭异教祭司。教义上,则强调回归摩西之律,恪守信约,国王及臣民若有违忤,必遭祸殃。约西亚的这一改革,对于“净化”以色列宗教,抵制异教影响,重塑摩西传统与一神教信条,从而结束“大卫家”的宗教宽容政策,是关键的一步,史称“申命宗改革”。此后,不仅祭祀集中到了圣殿,忠信者祈祷面朝圣城,而且人神关系的维护和民族团结有了新的约书为基石。而约书所载,圣者的教导同应许,更给了苦难中的子民以获拯救的希望和力量。因为在东方,新巴比伦王朝业已崛起,行将倾覆亚述都城尼尼微(前612),然后西进,与埃及争夺迦南。犹大已摇摇欲坠。
学者推论,《申命记》教义“渗透”历史书,很可能是改革风潮里某个“申命宗写经人”(Deuteronomist)修订、编辑的结果。此类申命宗文字,尤以《约书亚记》为多,《士师记》中也比比皆是,唯有《撒母耳记》较少见其痕迹。换一角度,如论者指出,《申命记》亦可视为历史书的一篇长序。鉴于《列王纪》也不乏申命宗片断,包括对圣殿焚毁、子民流亡等灾变的解读,故学者设想,全书应有第二次修订,即写经人为统一教义基调所做的“润色”。时在犹大覆灭以后,巴比伦之囚期间(前587/586-538)。
《历史书》目录
也因为有了这教义框架,书中描绘的以色列的兴亡,便可以如宗教家主张的,读作一部“拯救史”(Heilsgeschichte),即上帝向子民昭示救恩,或他的创世宏图在人神关系上的展开。其奥秘之真谛,则体现在了一个个历史人物身上。但同时,框架挪开,这些人就立刻还原为生动的性格和冲突着的意欲:有耶利哥城因窝藏以色列探子而蒙福的妓女,也有沉睡中脑袋被女人的橛钉打穿的将军;有被耶和华抛弃而不得不向巫婆问亡灵的国君,也有逃避王后的追杀,躲进山洞又忽然与圣言遭遇的先知(书2章,士4章,撒上28章,王上19章)。
先民的历史文字,大约先是卜辞、家谱、王表、诏令、盟约之类,而后才发展出叙事记言的编年体。真正成熟,却要等到能够刻画人物,敷演对话,剖析成败,揭示原因,“不虚美,不隐恶”的史著出现,如《左传》,如《史记》“究天人之际,通古今之变,成一家之言”。这一著史传统在西方,其第一座高峰和典范,便是希伯来圣经的历史书,特别是《撒母耳记》。
下面我们就“抓大放小”,举出全书八个主要人物作一考察。从他们的故事出发,介绍背景知识,提出可供今人研究又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,略加申论;以此关照圣史之启示,供读者诸君参考。
约书亚做错了什么
奴恩之子约书亚,出自以法莲支族。他是摩西手下一员骁将,也是亲密的助手;原名何书亚,摩西替他加一圣名词头,改作约书亚(hoshea` > yehoshua`,“耶和华拯救”,民13:16)。这个名字希腊语七十士本转写为Iesous,便是中文耶稣的来历。
以色列出埃及,四十年荒野征途,约书亚屡建功勋,忠心耿耿,深得摩西信任。摩西把他当接班人培养,所以登西奈山聆受圣法,入会幕与耶和华交谈,都带上这位年轻侍从。其他人,包括摩西的哥哥祭司亚伦,只能远远望着。最后,子民来到死海北边,约旦河东岸。摩西自知命数将尽,领约书亚到祭司和全体会众面前站定,“照耶和华的指示,手按他的头顶”,宣告了自己的“尊荣”或统帅权的继承者(民27:15以下)。
摩西宣告约书亚为自己的继承者
《约书亚记》便是写奴恩之子如何实现摩西的遗愿,率以色列攻占迦南,十二支族分得福地。结构上,书中铺叙的征战与各样神迹,多可对应摩西的事功。例如,渡约旦河,祭司抬约柜断流,对摩西举牧杖分芦海;子民踏足福地,对希伯来奴隶逃出埃及; 约书亚派二探子潜入耶利哥城,对摩西遣十二首领侦察迦南,等等。从战前会众在石圈行割礼,停吗哪(天饼),到驱逐土著、拈阄分地,“全如耶和华应许摩西所言”(书11:23)。古人讲经,常把《约书亚记》跟摩西五经并列,合称“六经”(hexateuchos)。
然而,约书亚“与众王争战多年,没有一城同以色列媾和”,“全部是武力夺取”(书11:18-19),这些故事迄今未有考古发现的支持。比如福地的门户耶利哥城,人居很早,可上溯至公元前九千年中石器时代。青铜时代中期筑有城墙屋舍和店铺,人丁兴旺。但是到公元前十三世纪末,铁器时代开端,以色列“入侵”之际,城已经毁弃两百年了。约书亚的探子渡河过来看见的,恐怕只是一座没有围墙的小村。自然也无须全军抬着约柜,吹响羊角号,绕城走七天恫吓守兵了(书6章)。故学界通说,希伯来人入居迦南中部,是一渐进的过程。其间或有小规模的冲突,如争夺土地。但常态应是新来者与原住民做邻居,交换产品,乃至通婚融合。经书强调武力征服,严禁通婚,是把后来的战争和宗教对立投射到前一个时代。而十二支族拈阄分地,勾画福地的疆界,则是神学化、理想化的历史再造。
渡约旦河,约柜断流。
信仰是圣史的灵魂:驱逐强虏而“独处一方”,“子民不自命于万族之列”(民23:9),这一先知启示的理想信念,跟忠信如一、圣俗两分、善恶报应的申命宗伦理一样,是后世子民在流散中企盼救恩,复兴以色列的希望之所在。《约书亚记》因而可称希望之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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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约书亚记》既是“六经”之尾,又是历史书的头;这一位置意味深长。因为若我们接着往下读,进入《士师记》,回头再看约书亚的功业及摩西的教导,就会发现圣史的另一面:对人神关系的警示和反思。
《士师记》开篇,也讲征战,却是各支族你打你的,我打我的,不复有统一指挥。而且战事颇不顺利,土著赶不走杀不绝,不像先前,迦南诸王的“心全溶化了”,敌族“失了勇气”(书2:11, 5:1)。更糟糕的是,约书亚晚年最担心的事发生了:以色列“各回各的帐篷”以后,老辈人凋谢不久,子民竟已经“不识耶和华,也不知他为以色列所行的一切”;于是“干了耶和华眼里的恶事,服事起众巴力来了”(士2:10-11)。怎么会是这样?第二代人身上,异教“邪神”(众巴力)就实现了“和平演变”。先知的告诫、领袖的遗训和祭坛前的誓约,通通失效。难道约书亚做错了什么?
摩西的嘱托,他都完成了。但作为耶和华的先知和子民的领袖,对标摩西,约书亚有一件事没做——指定接班人,让他也能够蒙耶和华指引而充满“智慧之灵”(申3:28, 31:7-8, 34:9),以团结并引领全以色列。相反,约书亚留下一个松散的支族联盟;仿佛羊群失了牧人,子民各自为政,动辄内斗,彼此攻杀,每每受外族欺侮,如《士师记》所述。
接班人,需要多年的锻炼选拔,这一点约书亚深有体会。他自己在摩西身边的经历便是明证:从打仗、施政、颁布法令到擢立长老,摩西处处提前布局,树立继承者的威信。接班人的培养,事关大业之成败。
约书亚应该也有助手,麾下更少不了忠勇之士。为什么接班人空缺了呢?经书没有解释。我们只能根据一些事件和人物关系来推测。
很可能,是以艾利阿泽('el`azar,“上帝佑助”)为首的祭司集团,不赞同摩西的选贤接班模式。约书亚跟祭司艾利阿泽的关系,是摩西定下的。摩西在立接班人时宣布,约书亚虽是统帅,军政皆交与他负责,但“他遇事要去艾利阿泽面前,由祭司用石阄为他求问耶和华的旨意”;神谕颁下,“无论出战收兵,都要依循”(民27:21)。还说,将来以色列进占迦南,分地须由艾利阿泽和约书亚共同主持,每支族出一位首领协助;并公布了一份“耶和华亲自指定”的首领名单(民34:17以下)。
艾利阿泽和约书亚共同主持分地
这样,约书亚选立接班人,如果老老实实照摩西的指示办,须征得艾利阿泽的同意。摩西这么做,让统帅权受祭司制约,是有现实原因的。
祭司之位世袭;艾利阿泽的父亲,是摩西之兄亚伦。经书称摩西口拙(或指婴儿摩西被埃及公主收养,在宫中长大,故希伯来语磕磕巴巴),一开始,靠哥哥做“口舌”才能向百姓说话(出4:10-16)。亚伦便趁弟弟登西奈山领受十诫,铸了金牛犊,另立祭礼。摩西下山大怒,把拜过金牛犊的子民砍了三千(出32章)。亚伦又支持姐姐女先知米莲,挑战摩西的先知之权,说他娶外族女子不洁。此举却惹恼了上帝:米莲身上长出“雪花般的白鳞”,染了癞病,被关在营地外,流浪了七天(民12章)。
米莲和亚伦死在摩西之前。但艾利阿泽巩固了祭司的权柄,儿子菲尼哈(pinehas,埃及名:黑人)更是个心狠手辣的角色。以色列抵达约旦河东岸,在金合欢甸子扎营时,不少人找当地姑娘“行淫”,招致耶和华降怒,瘟疫流行。菲尼哈就闯入闺帐“捉奸”,拿长矛刺穿了一对:西缅支族一个首领跟米甸酋长的女儿(民25章)。罪证呈上,为求圣怒停息,摩西只好下令“向米甸复仇”,虽然那是摩西夫人的家乡。十二支族各派一千精壮,领军的却不是约书亚,而是祭司菲尼哈,“手持圣器并施令银号”(民31:6)。凯旋献俘,艾利阿泽又同摩西一起制定了屠杀和洁礼的准则。
所以凡属圣事,如圣战、分地、祝圣庇护城、指定利未城,约书亚皆请艾利阿泽拈阄(书14:1, 21:1),这一制度设置实为摩西对祭司集团的让步。经书的表述,两人出场,总是艾利阿泽在前,约书亚在后。审案,如业主/亡父身后无子,五个女儿请求按摩西之律承业,也是祭司为首,统帅和众头领在侧(书17:4)。征战结束,河东两个半支族返回领地,筑大祭坛,引起其余支族不满,认为是挑战“全以色列”的示路圣所。派代表前去训诫,便是菲尼哈领队,率河西支族的十位头领(书22:13-14)。
可见,倘若艾利阿泽父子反对,拒绝拈阄或膏油,约书亚是无法自行选立接班人的。当然,我们不知道他是否有过合适的人选,可曾就此求问神谕,或争取祭司的支持。经书没说。但如果此事未成,一定是遇上了阻力,他顾全大局,让步了。
读者或许会说,干脆称王得了。王位世袭,一统福地,不更好吗?是的,换作别人,有他的资历战功和威望,连同子民全体目睹的约柜断流、日月不走等神迹佑助(书3:16, 10:13),再看周边列族,都是王公统治:怕是会有这心思的(撒上8:5)。
战争中,约书亚祈求日月不走。
然而,约书亚没有走这条道。古代拉比的说法是,统帅无后,圣史不载他有儿子。但他若是决意称王,王位传子,完全可以收养一个,或认接班人为义子。近东古俗,君王称神的儿子。以色列后来也接受了这一观念;上帝藉膏礼认大卫和所罗门为子,赐承永约:“你是我的儿子,今日生你的——是我。”(诗2:7, 89:26-27,撒下7:14,路3:22)因此,称王在宗教上亦是极高的尊荣。约书亚如果受膏承约,便可以亲自主祭并遴选祭司,甚而改革教规。而整个祭司集团,一如族中长老和头领,就成了神的儿子的臣仆,权柄大大削弱。
约书亚不受王权的诱惑,大约是尊奉祖制(部落制),循摩西的教导。摩西贬抑君主制,视之为外族的统治方式。他虽然不禁止以色列立王,但对觊觎宝座者提出了严格的道德要求和警告:国王应敬畏上帝,遵行圣法,而不“妄自尊大、蔑视同胞”;他不可“添购骏马”或“广置嫔妃,以免心入迷途”,也“不可聚敛金银,贪图财富”。否则,王位必不获保佑,不会久长(申17:15以下)。摩西的意思很明确,君主制能够不要是最好,免得尘世的王触罪于天上的王,把子民引入歧路。而这也是约书亚之后一位英雄,士师基甸(gid`on,“斫者”),拒绝称王的理由。
当时,米甸已蹂躏以色列达七年之久——没错,前述《民数记》的故事夸张了,菲尼哈的圣战只是小胜米甸,或打了个平手——百姓困苦不堪,直至玛纳西支族小鹿庄一个打麦子的青年蒙召,基甸砸了庄里的巴力祭坛,砍倒木柱女神。他带领族人,联合兄弟支族,赶跑了侵略者;还乘胜追击,杀了四个米甸酋长。众人遂劝他称王,子子孙孙统治以色列。可是基甸回答:不,我不会统治你们,我儿子也不会;统治你们的是耶和华呀(士8:22-23)!意谓士师奋起,只是受圣灵激励,在上帝面前杀敌,绝非取代那天地间唯一的统治者。这是部落制社会的理想。
基甸感谢上帝
基甸妻妾众多,有七十个儿子。士师去世后,他的石肩妾生的儿子吾父王('abimelek)说动了舅舅家和石肩居民,拿神庙的银子招募一支雇佣军,突袭小鹿庄,把异母兄弟一总斩了。石肩人拥他为王(士9:1-6),但政权仅维持了三年。如此血腥的王位争夺,应是约书亚可以想见而决心避免的。
可是,接班人空缺,谁来引领以色列呢?约书亚晚年肯定也意识到了,立约本身并不能保证子孙走耶和华的道:不与外族通婚,不呼异教神的名,而全心全意侍奉那救以色列出埃及的上帝。誓约能约束这一代,是因为他们吃过苦、打过仗,曾亲眼“见识了耶和华为以色列所行种种伟绩”(士2:7)。但他们的后裔就难说了。所以他搬来一块大石,按祖规立在石肩圣所内那株橡树下,向会众宣布:耶和华告诫我们的每一句话,这石头“都听见了。它必作证指控你们,倘使你们对上帝作假”(书24:26-27)!
这是他“送子民上路,各回各的产业”前,最后的训言。
参孙复仇
如果说《约书亚记》是以色列进占迦南,节节胜利的“回忆录”,《士师记》恰好相反,寥寥几笔就颠覆了那份美好回忆:统帅刚走,各支族便开始“追随异神”,“给巴力与阿思塔为奴”。于是触犯圣威,耶和华将他们“卖到四周的仇敌手里”。可是子民一呻吟祈祷,天父又垂怜了,遂“擢立士师(shophtim),从掠夺者掌下拯救他们”。然而士师过世,那些人马上“调转头去腐败,比父辈还坏”;“诸般邪行同死犟的路,一样不落”(士2:11以下)。
中文“士师”,本是先秦的官职,掌狱讼刑罚缉盗,相传皋陶为尧舜之士师;借作译名,指受圣灵激励,平日为百姓断案施教,战时领军御敌的部落首领。理论上,受赐灵恩的唯一条件是神的意愿。士师因而是无门槛的圣者(qadosh);任何人,无分血统、性别、阶级或资历,都可以起身而蒙恩,忽然间圣灵附体,或听到耶和华的使者召唤(士3:10, 6:12)。
士师皆英雄人物,百姓歌颂,呼之为救星(moshia`)。传统上,生平事迹记录较详细者,称大士师;简略者,称小士师。《士师记》共载十二位士师,六大六小。
但是为什么以色列出了这一拨救星,仍旧无法驱除土著,时时被敌族欺压、奴役呢?经书给出两条理由:一是会众不守誓约,没有捣毁异教祭坛,反而叩拜偶像,故而受罚;其二,上帝在福地留下诸多外族,“未交在约书亚手里”,目的是考验子民,教育后人(士2:20-23)。这样,《士师记》里一幕幕的流血杀伐,便成了提示申命宗教义和道德教训的例证:一切不幸皆源自违犯圣法,是报应也是考验。
有趣的是,几乎所有故事都保留了“前申命宗”的史料。例如,尾声一“米迦的祭司”:不仅百姓追随异神,耶和华的青年祭司也坦然供奉着家神像,不羞于把自己的神职卖个好价钱而背弃恩人米迦。而这位“经济理性人”不是别个,乃是摩西的长孙约纳单(士18:30注)。显然,这是福地新一代会众的普遍心理:敬拜耶和华固然是祖宗的教诲,可也别得罪了迦南新家园的神祇。
再如大士师耶开(yiphtah,“他[耶和华]开[口]”)的故事。出战前,他向上帝许下誓愿:待我战胜亚扪子孙,平安归来,那第一个从家门出来迎接我的,必归耶和华——必献作全燔祭(士11:31)。仇敌果然被交在耶开手里,亚扪屈服在了以色列面前。只没想到,那跑出门来迎接士师的,既非院子里的牲口,也不是奴隶,而是心爱的独生女儿!然而他已经“开口”许愿,那圣名见证的誓言不能收回,必须拿女儿还愿,献上祭坛。但是,天父为何如此折磨人父,非要纳他的女儿为祭品呢?这是圣法禁止的人祭,迦南异教的陋习(利18:21,申12:31,王下16:3),不是吗?可知耶开那时,以色列人对上帝的理解还比较“原始”。便是士师,心被圣灵吹拂,也不太明白圣法所谓“耶和华的道”或“正道”与异教之别(创18:19,申9:16, 11:28)——抑或明白了也不在乎?
耶开归来
历史地看,以色列部落制道德秩序的崩溃,刺激了神学教义的抽象化、普世化。但后起的教义跟经书记述的人物故事不吻合,又使得《士师记》的叙事充满了伦理张力,促人反思而自省。一个脍炙人口的范例,便是十二士师的最后一位:参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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士师蒙召,受赐灵恩,多是突发事件。丹支族黄蜂岗的参孙(shimshon,词根同“太阳”,暗喻大力),却是在娘胎里就归了天父。他母亲多年不育。一日,忽有天使向她显现,预言怀孕生子,还说:这孩儿是奉献于上帝的,注定要担当大任,“从非利士人掌下拯救以色列”(士13:5)。所以参孙甫一出生,就做了献身者(nazir),头不沾剃刀,酒不饮,各种不洁不食。他在山乡长成一个力士,受耶和华赐福,为圣灵所驱策(士13:25)。奇怪的是,他对同胞的苦境和非利士的压迫漠不关心,只想着找非利士女人。
他下到亭拿镇,看中一个女子,就要父母去提亲。父母望他娶本族姑娘,可是参孙眼里只有那个非利士女儿。写经人旁白:“父母却不懂,这事出于耶和华,是要寻一由头惩处非利士人。”(士14:4)
但这神学解释好似耶开的誓愿,是一把双刃剑。参孙是士师,耶和华的献身者,不是普通百姓。士师圣者若是为爱欲而不守洁,陷于个人恩怨而抛开圣法,对于会众是什么影响?而他本该是子民的虔敬生活的模范。
婚礼在新娘家办,自然是顺着非利士人的习俗和异教仪式,宴席上的饮食也不可能符合洁净律(利11章)。参孙却拿个人秘密做谜语,跟当地人伴郎赌三十套新衣。他们猜不出,便去吓唬新娘,逼她哭哭啼啼缠着丈夫讨谜底。参孙怀疑妻子与人有染,一怒之下,跑到秤港杀了三十个非利士战士,剥了盔甲,当作赌输的新衣,送去给赢家。然后抛下新婚妻子,回家乡去了。
岳父以为他不要新娘了,就把女儿嫁与一个伴郎。力士便向亭拿人报复,捉了三百条狐狸,尾巴绑住,插上火把,烧庄稼和果园。众人怪罪他岳父,把父女俩扔火里烧了。他又杀回来,“小腿铺上大腿,砍了偌大[一堆]”(士15:8)。非利士就发兵进剿。他捡起一块驴腮骨做武器,旋风般一场屠戮,杀掉一千。
参孙用一块驴腮骨做武器,杀掉一千。
参孙的第二个女人,是滨海加沙城的娼妓。加沙属于非利士五城联盟,他去那里买春,真个是胆大包天。但敌人关门打狗的计策失败了。力士半夜起来,走到城门,让他们眼睁睁看着,他拔起两扇门连同门闩门柱,扛在肩头,上了山。
第三个女人——是明媒正娶、寡妇相好还是妓女,经书不言——住在红葡萄溪谷,却是他的真爱,名叫德丽拉(delilah,词根谐音:卖弄风情、娇小、黑夜,对应参孙/太阳力士)。但德丽拉爱的是银子。因为非利士酋长答应她一笔巨款,要她协助制伏力士,她马上同意了。试探了三次,缠着士师问他大力的秘密,没成。“他挣断捆臂膀的[索子],像掐一段线头”。第四次,女人使出绝招,怪他不爱自己;参孙被她的“爱”催逼着,“灵中烦得要死”,终于透露了秘密:力气在他的没沾过剃刀的七绺长发(士16:4以下)。
参孙与德丽拉
士师抵不住“爱”的催逼,似乎性爱才是吸引他、驱策他的“灵恩”,而耶和华的灵早被抛在了脑后。当德丽拉“哄他在自己膝上睡着”,剃去那七绺长发,她剪掉的不仅是献身者的大力,也是他身上残留的最后一点圣洁。
非利士人来抓你了,参孙!她喊。他从睡梦中惊醒,臂膀却动弹不得。他被非利士人按倒,剜去双目,押到加沙,用铜镣锁了驱赶着推磨。然而,慢慢地,他的头发又长回来了。他向耶和华呼唤,求再赐力量,“一举报还我的两眼之仇”。上帝遂了他的祈愿——太阳力士扳倒了大鲧神庙的两根中柱,与围观他跳舞取乐的非利士人同归于尽,百姓连同酋长(士16:20以下)。
参孙扳倒大鲧神庙的两根中柱,与非利士人同归于尽。
论勇力或胜绩,参孙无疑是一个传奇英雄。但放进圣史的教义框架,他的行事就“政治不正确”了。首先,他打杀非利士人纯是报私仇,几次冲突皆因找女人或娶妻而起。同胞的苦楚他从未放在心上,遑论收复失地、减轻徭役,虽然上帝拣选他的“初心”,是要他做子民的救星。其次,身为士师和献身者,却沉溺于情欲,罔顾圣法的教导;长期跟“留包皮的”敌族厮混,生活在偶像“朽木”面前,更是犯耶和华眼里的大忌。故而第三,以约书亚的遗训同石肩之约观之,太阳力士的龇牙必报、滥杀无辜,还标志了士师制的衰败,灵恩失效,摩西之民堕入一个人人为己、自私自利的罪恶世界——“那时候,以色列没有君王,凡事人觉得对就做了”(士17:6, 21:25)。
这一点,圣言其实也有暗示。英雄死后,“他的亲族和家人下来,把他抬了回去,葬于黄蜂岗……他父亲麻挪亚的墓茔”(士16:31)。是的,加沙人没有报复,没有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,将参孙的族人围起来砍倒;也没有悬尸示众,亵渎死者和他的上帝(书8:29, 10:26)。相反,他们允许亲友收尸,安葬。换言之,非利士人把神庙惨剧跟之前力士的杀伐视为个人承责的个人行为了——一个流浪汉的情杀,中了邪的癫狂;而且,大鲧神保佑,终于过去了。相比以色列子孙动辄圣战,屠灭妇孺,加沙人强忍着哀伤,展现了高度的文明和极大的宽仁。
失明的参孙
那么,救星之世,救主把子民交在这样的异族统治者手里,究竟是他们应得的惩罚,还是救恩之考验?
撒母耳和扫罗
扫罗(sha'ul,[自上帝]“求得”)原是本雅明支族殷实人家的儿子。他受膏称王,中签登基,是上帝派先知撒母耳操办的(撒上10章)。可是后来“有耶和华之言降于撒母耳”,道:真后悔立了扫罗为王,因他背离了我,不执行我的指示(撒上15:11)。
全能者全知,过去未来一切尽在他的眼前,按理不应有可后悔或改变心意之事。圣书中的上帝却不止一次说到“后悔”,从“后悔造了人在世上”开始(创6:6,《以赛亚之歌/后悔》,冯象:《以赛亚之歌》,生活·读书·新知三联书店,2017年)。拣选扫罗即是一例。
然而天父之悔,真的是因为国王违命,像撒母耳说的?
事情经过是这样的。扫罗奉神谕,对以色列的世敌亚玛力发动圣战,大胜,生擒了阿甲王。但扫罗没有按圣战之律就地“禁绝”(herem),人畜杀光,而是把敌酋带回了石圈,连同掳获的“上好的牛羊”并“各样细软”。撒母耳便赶来质问,指国王抗拒圣言,“干耶和华眼里的恶事”。扫罗回答:耶和华的话我怎敢不听?我擒来阿甲王,将士们留出部分缴获,是想在石圈祭上帝呀。孰料先知上纲上线起来:究竟耶和华喜欢燔祭与牺牲/还是人听从耶和华的命令?当然,听命胜于献祭/公绵羊的脂肪不如遵从。还说,抗命等于搞异教占卜、膜拜偶像;鄙弃圣言者,必遭摈弃(撒上15:19-23)。
撒母耳质问扫罗
扫罗十分谦恭,马上认错,说回来献祭是军民的呼声,自己没敢违背;故请求赦罪。但撒母耳寸步不让,预言王位将转手,赐予一个“邻人”(即大卫)。还撂下一句狠话:“以色列的荣光不会撒谎,不会后悔;他不像人,常变心。”(撒上15:29)意思是至高者(“荣光”)旨意已定,别心存侥幸。
扫罗大概很吃了一惊。因为上帝爱人,人能认错悔改,他总是欢迎的。先知却不愿替国王祈祷,只同意主祭。然而,他献的是人祭——仿佛执意要为会众演示一遍残忍的“异教陋习”,他亲手肢解了俘虏阿甲王。
撒母耳与扫罗
礼毕,撒母耳即回家乡拉玛,与国王决裂,“至死未再见扫罗”。“而耶和华后悔的是,立了扫罗为以色列王”(撒上15:33-35)。
*
明明上帝说了“后悔”(niham),撒母耳却强调“不会后悔”。这是怎么回事?不无讽刺意味的是,这“不会后悔”一句是有来历的,借自一位外族先知比兰的预言:“上帝不是会撒谎的人,他不像亚当子孙,常变心。”(民23:19)但比兰在米甸死在了以色列人剑下,因为菲尼哈认定,金合欢甸子的女人勾引子民背叛耶和华,是比兰设的“诡计”(民31:8, 16,书13:22)。撒母耳为何要引用一个异教罪人的话,来否认圣言,不容国王悔过呢?
圣战而禁绝未尽,据圣法,属于纠正错误即可赦罪一类。菲尼哈伐米甸那次,男丁不留,城寨烧光,但掳回了妇孺和牛羊财物。案情与扫罗这回相仿。摩西纠错之后,上帝并无处罚菲尼哈或任何子民(民31章)。另一案例,约书亚在祸谷杀牙顸一家,是因为牙顸私取禁绝之物,令以色列破了圣战之誓(书7章)。但扫罗和麾下将士没有私吞掳获,不过是想带回石圈,“在耶和华面前”举行祭礼,性质不同。撒母耳既是先知,理应替国王求情,化解圣怒,学习圣祖亚伯拉罕和摩西的榜样,诉诸救主的大爱及信约义务(创18章,出32章)。但是他舍弃了这一先知的中保与祈祷之责(赛53:12)。
而圣者一再启迪,只要违命者愿意悔改,天父是可以反悔而“收回定旨,不降灾祸”的(耶18:8, 26:3)。因为耶和华“不轻易发怒,富于仁爱”(出34:6,珥2:13)。何况国王回来石圈献祭,只是顺从民意推迟禁绝。之前撒母耳反对以色列立王,上帝不也是要他倾听“子民的呼声”么(撒上8:7)?
是不是国王昏聩,辜负了天父呢?应该也不是。扫罗受膏不久,就联合南北支族,营救干城百姓,击败蛇王,深得民心。石圈加冕前,亲随要求处死拒绝拥立者,扫罗却宽待他们,成功团结了子民(撒上11章)。随后攻伐周边敌族,征讨亚玛力,“打到哪里都能扬威”;又“常与非利士苦战”,积极招募勇敢善战之士(撒上14:47-52)。侍奉上帝他也殷勤,在国中禁了巫术。耶和华似无可不满。
所以,上帝后悔的主因不是扫罗,而是立王,即由立王而起的一系列人事变迁,包括扫罗“违命”,也包括撒母耳的堕落。
母亲汉娜把撒母耳送至祭司俄理面前
撒母耳(shemu'el,“大神/上帝之名”)为人冷酷自私,却热衷于呼唤圣名。他是母亲汉娜去示路圣所许愿求来的孩子,断奶即送至祭司俄理面前,献归上帝(撒上1章)。俄理死后,撒母耳鼓动子民抵制异教,反抗非利士,获神佑而称士师。晚年,敌族侵掠压迫日甚,他却权欲膨胀,安排两个不成器的儿子接班做士师。结果他们“贪财受贿,屈枉正义”,搞得民怨沸腾(撒上8:3,平斯基[Robert Pinsky]:《大卫传》[The Life of David],Schocken Books,2005年,166页)。以色列众长老遂一起来见撒母耳,请求立王。老士师很不高兴,说这是作恶。不料天上的王要他听从民意,接受君主制,哪怕将来会众旧病复发,“抛弃我,去服事异神”。撒母耳只得遵旨,立一个“比众人高出一肩”的英俊青年扫罗,给他施了膏礼(撒上9:26以下)——士师制就此灭亡。
然而撒母耳老想着操控新王,不成则百般刁难(奥特[Robert Alter]译注:《古以色列:前先知》[Ancient Israel: The Former Prophets],W. W. Norton & Company,2013年,230页)。国王调兵抵御非利士人,先知却爽约不来主祭。见了面又横加指责,说扫罗的祭礼违反诫命,“耶和华已经另觅一人”做子民的领袖(撒上13:14);致使军心动摇,逃散大半。幸而上帝垂听了扫罗的祈求,赐王子约纳丹击溃非利士(撒上14章)。但老士师依旧一脸阴云,说是在“悲悼扫罗”。
Robert Alter, Ancient Israel: The Former Prophets: Joshua, Judges, Samuel, and Kings: A Translation with Commentary,W. W. Norton & Company,2013
扫罗终归还是失了天父的欢心,尽管他生性老实,不善谋断,为子民征战了一生。“耶和华的灵离弃了扫罗,并有恶灵降自耶和华,令他恐惧”(撒上16:14以下)。廷臣建议,寻一个琴手驱邪;有人推荐耶西之子大卫。于是大卫抱着三角琴来到国王身边,伺候被恶灵惊扰的受膏者——登上了历史舞台。
大卫与扫罗
扫罗的命途却坎坷了。一次又一次,他被“说话谨慎,人也俊朗,耶和华与他同在”的大卫利用。每当恶灵附体,他就想除掉这个弹琴的,但事后又悔恨不已,认罪认罚(撒上24:18, 26:21)。末了,非利士又来讨伐。吉波山之战,他已经与圣言隔绝,祈祷、托梦、出阄一概无效。只好易服扮装,带两个随从,到多尔泉找女巫求问神谕。女巫作法,唤起撒母耳的亡灵。缘何搅扰,招我起来?传来熟悉的话音,仍然如生前那般严厉,还揪着亚玛力事件不放。“明天,你和你的儿子就要[下阴间]陪伴我了”,他诅咒国王。扫罗吓懵了,猝然瘫倒在地:他一天一夜没有进食,虚脱了(撒上28章)。
女巫作法,唤起撒母耳的亡灵。
这一回,撒母耳的亡灵赢了他的主公。以色列军大败,“从非利士人面前溃逃,栽倒,被刺穿在吉波山上”。扫罗的三个儿子战死,自己也被乱箭射中,伤势沉重,无望突围了。他命令随从拔剑:“把我捅了,免得那些留包皮的过来捅我,凌辱我。”可是随从不敢,因为国君的身体不可侵犯(撒上31章)。是的,这受亡灵诅咒的,他在战士心目中始终是耶和华的受膏者,会众爱戴的领袖,而非像撒母耳说的,一个被“撕掉王位”的废人。
“扫罗于是拿起剑来,伏了上去”。这是圣书记录的第一桩自杀:他虽然被救主摈弃,却至死不弃以色列子民和他的上帝。通观圣史,以色列的王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不多。
扫罗之死
那么,全能者果真后悔立王,他是后悔立了这样一个老实人为王呢,还是叹息他的生不逢时,受恶灵惊扰,直至壮烈牺牲,捐躯沙场?
责任编辑:丁雄飞
校对:刘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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